随着秋冬季的到来,沉湖水位下降,滩涂显露,吸引大批候鸟来栖息越冬。为保护沉湖湿地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野生动物越冬栖息地不受破坏,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其他疫情在我区的发生,依据省林业厅关于《全省“雷霆行动”实施方案》(鄂林公{2015}168号)和11月6日在沉湖湿地港洲警务室召开的关于沉湖湿地“护鸟护湿”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部署会的会议精神,依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集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针对我区破坏野生动物和湿地资源资源违法犯罪规律,综合运用防范打击、治理等手段,有效遏制破坏湿地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加强沉湖湿地的野外巡护和疫情监测,强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确保野生动物种群安全,为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蔡甸作出新的贡献。
二、领导专班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 长:姚秀安(区林业和旅游局 局长)
副组长:陈 君 (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局长)
吴 忠(区森林公安分局 局长)
成 员:由森林公安分局、沉湖湿地局基层工作人员组成。
“护鸟护湿”专班分为两个小组,“护鸟”小组由森林公安分局何于俊副局长负责,“护湿”小组由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治安科陈云国科长负责,“护鸟护湿”两小组要相互协作,互相配合,依据各自职能共同发现和打击破坏湿地资源及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加强宣传
利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普法宣传日”、“湿地日”等专项宣传活动,采取拉挂横幅、散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在湿地周边村组进行广播宣传的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群防群控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四、行动内容
(一)日常监测巡护
1、全面进入疫源疫病监测重点时期,开展野外监测巡查;
2、落实《蔡甸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方案》;
3、依据《沉湖湿地文化旅游节监管方案》,加强湿地文化旅游节的巡查和监管;
4、重点加强保护区的滩涂地、芦苇地、洪道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巡护;
5、做好巡查巡护记录,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保护执法行动
1、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
2、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和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3、重点打击改变湿地原貌等其他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
五、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要保持和加强公安、农业、水务、畜牧、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确保及时沟通信息、分析破解问题,研究制定防范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开展联合调查和执法行动,形成合力。加强与消泗乡人民政府合作,落实《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试点实施方案》,有效监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在沉湖湿地的发生。确保越冬候鸟在沉湖湿地的安全越冬,确保湿地资源不受破坏。
行动时间
2015年11月-----2016年5月
七、工作要求
1、行动专班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忠诚履职,突出行动重点,确保行动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2、专班成员要注重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3、做好巡查巡护记录、考勤记录和执法记录,及时反馈信息,沉湖湿地局监测科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合上报工作。
蔡甸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蔡 甸 区 森 林 公 安 分 局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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